各學院:
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,著力弘揚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,傳承“大先生”奮斗精神,激勵廣大同學積極投身教育事業,根據《江蘇師范大學“十佳師范生”評選辦法》的規定,現將評選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評選對象
我校全日制在籍師范類應屆畢業生(含本科師范生、教育碩士研究生)。
二、名額分配及獎勵標準
“十佳師范生”評選名額為10名(本科生8名,碩士研究生2名),獎勵標準為2000元/人。開展師范生和教育碩士培養的學院推薦上報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作為候選人,學校進行差額評選。
三、評選條件
(一)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有堅定的理想信念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;
(二)遵紀守法,誠實守信,熱愛集體,關心同學,樂于助人,作風正派,在同學中起模范帶頭作用,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;
(三)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,甘于奉獻,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;
(四)熱愛教育事業,堅守“師范報國”的教育初心,具有投身教育事業的理想抱負,已簽約地方中小學,即將從事教師教育工作。同等條件下,名額向關心鄉村教育,赴鄉村中小學開展教育工作的學生適當傾斜。
(五)學習勤奮,成績優秀,在校學習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合格,至少獲得2次二等及以上校級優秀學生獎學金(研究生學業獎學金)。本科生大三學年、大四學年第一學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均在班級前40%,研究生原則上應在本學科專業期刊發表相關學術論文,或在全國、全省教育碩士教育技能大賽中獲獎。
四、評選程序
(一)各學院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認真學習《江蘇師范大學“十佳師范生”評選辦法》,使學生了解“十佳師范生”評選工作的要求和程序。
(二)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申報,學院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初評,產生推薦名單,在全院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分別報學生工作處和研究生院。
(三)學工部、研究生院對申請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。
(四)學校進行評審,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,無異議后,進行表彰,頒發獎章,發放獎金。
五、相關要求
(一)各學院要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開展評定工作,確保此次“十佳師范生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。
(二)在校期間受到校、院通報批評或受各類處分者,不得參評。
(三)各學院于5月21日前,將《“十佳師范生”申請審批表》《“十佳師范生”推薦學生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1、附件2)電子稿打包,以“學院+十佳師范生”命名,本科生發送至學工部郵箱xsc@jsnu.edu.cn,研究生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申報(附件3);紙質表及證明材料簽字蓋章后,本科生交至35#210辦公室,研究生交至35#307辦公室。
本科生聯系人:劉 萌,聯系電話:83656242;
研究生聯系人:方如萍,聯系電話:83656227。
黨委學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
2026年5月8日